唉,下午騎車要到學承電腦補習班上課時就匆匆忙忙的,經過巷子路口時差點被別人的車撞到,心想這人騎車沒長眼還亂騎,後來在學承電腦下課後就跟添仔說這事,想不到他說如果發生糾紛爭議了,其實是我騎車違規在先的呢!我跟他說我是差點被撞的,需要責任反倒是我喔?他說一般來說因為我是從巷子出來應當禮讓幹道的車子先行,但我沒有等就衝出來,所以如果真的車禍了我就需要付比較多的責任,這下子我真的有怕到,還好沒出事,以後騎車時我要多注意了免得受傷自己還要負全責呢,再加上處理交通事件,法律糾紛也是挺麻煩的,爭議非常多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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